国内在哪里办签证?
各国驻华使馆都设在北京,办理签证业务是使馆的基本工作之一——尽管近年来许多国家的使领馆将大量签证业务委托给了一些有资质的企业代办,但护照和公证书之类的一些材料,仍须前往大使馆或领事馆才能递送。 当然也有一些国家允许其国民在非本国使领馆所在地申请签证的,比如中国可以接受泰国人在北京、上海或广州的泰国大使馆申请办理赴中签证。
一、以旅游为目的者
1.持外交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停留15天;
2.持公务护照者和普通护照持有人可申请入境签证。此类签证又分为三种,即30天、60天和90天的入境签证(俗称“团签”),以及有效期为1年的多次入出境签证。这些签证只发给跟旅行社组团来华的团队游客或持有效中国签证的外籍华人及外国人的亲属,一般不向散客开放。如果申请人自行到使、领馆申办上述签证,几乎百分之百会被拒绝受理;
3.持有中国有效居留证件外国人(包括外籍华裔)可以申请入境签证。根据国籍原则和中国有关法规规定,中国公民必须拥有中国的居民身份证或中国常住户口才能取得公民权并享有权利和义务。因此,没有中国身份证或中国常住户口的中国籍公民不能算是中国公民而只能算作“外国人”了。所以即使你在国内出生长大,你仍然被视为“外国人”——虽然这种外国人与在中国出生的外国人有所不同。 中国政府对“外国人”颁发两种入境签证:一种是贴在护照上的签证,称“护照签证”,它分一次和两次入境两种,每次入境可停留期一般为3个月;另一种是用小卡片贴在护照上或放在护照复印件上的签章,叫作“签证贴签”,它也有一次和多次之分,每次入境可在中国内地停留期为一年左右。这两种签证均可由外国使、领馆或代理机关向中国公民签发。 “二次入境签证”与“多次入境签证”虽仅一字之差,但含义却大相径庭:前者是指持该种签证者可入境后第二次再出境,而后者可不限往返次数地进出中国境内。后者是一种优待签证,只有中国政府认为有特殊资格者可获此殊荣——目前能拿到多次入境签证的人除了外交官和部分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外,还有少数与中国有友好关系的外国政要和知名人士。不过对于持该类签证入境的人员,海关有权拒绝其入境。另外,现在多数国家已不再给中国人颁发“三年多次入境签证”—除非是有特殊资格的贵宾才可获此殊荣。
4.持有外交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停留15天;
5.中国还发给一些国家对持因私护照人员颁发的过境签证,这些签证通常贴在填写完整的出入境卡背面,持此种签证者在出入中国国境时只准在指定的口岸之间通行,不准在国内任意流动;
6.中国公民可凭有效的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行证件办理落地签证手续入境,具体办法可向有关口岸移民局咨询;
7.从香港或者澳门进入中国内地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或者其他能够代替护照的身份证件并且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同时还需得到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的证明文件方可办理入境手续。
二、以旅游之外的其它目的来华者
此类人员应事先取得中国使领馆签发的签证。一般来说,除探亲访友或有重大商务活动的外国人之外,一般外国旅客所申请的签证多为“M”字签证———这是外国旅游者所持签证的典型标记。
三、持“Z”字签证者的入境登记手续
中国外交部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于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国公民出国访问和旅游的规定》。自该年四月十六日起施行。该项规定指出,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来往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证的中国公民出访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去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注销护照或签证。逾期未办理者将被视为非法出国并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所有中国公民无论是因公还是因私出国归来,均应尽快持本人护照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登记手续。由于各使馆规定不尽相同且有些繁琐,请申请人注意查看自己的护照上的“签证页”情况,以免跑冤枉路!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是一位来华从事商贸活动的人士,您可能还需要提前到您所要前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好注册企业所需的相关手续后方可获得在当地从事贸易活动的合法身份,否则您的入境将会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