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资料包括哪些?
一般来讲,申请赴美签证时都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请注意: 所有非英文材料的公证和翻译均须由官方公证处出具; 如系英文材料则无须公证和翻译) (1)护照 (2)一张50mm*50mm白底彩色照片(半年内近照);
(3)DS-160表确认页;
(4)I-20或I-797表;
(5)SEVIS费收据复印件;
(6)财力证明:存款、房产证、汽车证等。
(7)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的复印件
注:美签材料中有关“中国担保人”的表格是必须提供的吗? 如果我爸妈和我一起办签证的话要不要也填这份表格呢? 回答:在签证过程中是否需要提交这个文件,取决于领馆的要求以及申请人的具体情形: 对于大部分申请人来说,在面签的时候并不需要递交这个文件。但是,对于以下情况的申请人来说就要小心了: ①申请人父母为外籍人员的;②申请人以留学方式去美国的;③单身未婚人士申请去美国探亲访友的。
这类情况下的申请人有可能被领事馆要求提供此文件。而且需要注意的是:该文件的抬头要填写完整的地址,不能仅写中国的地区名称或者省/市,否则也是无效的.同时,如果该文件不是英文的,则需要去做公正和翻译。 另外,如果是以团聚方式赴美探亲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这些材料: (a)邀请方提供的材料:美国公民的护照首页和签证页的复印件;绿卡持有者的绿卡正反面复印件;移民签证者所持移民签证的复印件;邀请函原件;在美住址、电话、个人详细简历;同意接纳签证申请人住宿并提供生活费和基本交通费的书面说明原件。
(b)申请人与邀请方的亲属关系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