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按不同领域分为教学硕士(pedagogisk masterexamen)和非教学硕士(civil masterexamen)。前者为申请者从事教育培训职业做准备,学生毕业后既可以进入大学深造博士学位,也可以从事中小学教师和其它教育职业。后者按不同科学领域又分为艺术硕士(kunskapsmasterexamen)、工程硕士(ingenjörsmasterexamen)和高级专业学位硕士(yrkesmasterexamen)。前两类按硕士阶段研究方向和成果分为独立学位(examina utifrån ett eget arbete)和授课学位(kursmasterexamen)。独立学位包括:艺术硕士、工程硕士和教学硕士;授课学位包括:工程硕士(40 ECTS)。高级专业学位硕士为从事职业做充分准备,教学内容直接与实际操作相联系,学生毕业后一般在社会上就业或继续深造博士学位。
根据欧盟里斯本公报和波罗的海大学协议,瑞典2007年正式实施了学分制。1个ECTS(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s)=30学时。硕士学分总数为120 ECTS,分两年完成。学年分两个学期,秋季学期:8月-12月;春季学期:1月-5月,每学期60 ECTS。教学硕士、艺术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独立学位课程的最后一年,硕士论文(magisteruppsats)或学位论文(kandidatexjobb)为40 ECTS,因此,授课学位论文为20 ECTS。6个月的专业实习可计40 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