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网签如何取消?
在加拿大境内任何移民局办公室(签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签证批准地,或者永久居留签发地)都可以办理移民撤销,即移民拒签后重新申请或移民撤案。 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撤,不是撤案就会必然成功!! 移民法里规定的可撤案件和不可撤案件有严格的区分。 对可撤案件的定义是,“申请人对政府作出拒绝其移民申请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决定的30天内申请撤消该决定”。也就是说,被拒绝申请人如果对移民局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在知道结果后的30天之内向移民局提出撤消该决定的申请。 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能撤。
1、有些因材料不全、文书错误等轻微理由被拒绝的申请是可以撤的;
2、有些因为申请材料虚假或是提供虚假资料将被拒签是有可能被撤;
3、然而因重大假证明、严重移民倾向或是职位紧缺性而被拒签的案件一般是没有希望被撤。 所以,能否撤案的关键在于你对导致你被拒签的原因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否则,即使能够走撤案的程序,也是徒劳。
当然,如果是因为移民局误操作或者由于他们的失误导致你的申请材料没有录入系统从而造成你做不了移民签证或者有移民局工作人员把你的材料搞丢了而导致的你被拒签,这种原因导致的后果他们是必须给你撤消的。但是这样的案例相对比较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