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回国能干什么?
最近正好帮同事办了离职手续,因此对日企的一些流程比较熟悉。先给出答案,任何一家日企都会按照程序办事,不会因为你关系硬就特例对待。如果你是被日本公司辞退的,那么根据合同条款来,一般不会有补偿或赔偿;如果是主动辞职,那就看公司在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中如何规定的了,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什么补偿。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日资企业中比较常用的几种用工形式:
1、派遣制员工——由劳务公司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这种用工方式下,员工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和派遣单位不存在直接的人力资源管理关系(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劳务派遣期满后,被派遣员工转为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作为被派遣的员工,当出现劳动纠纷时,可以以劳务公司为责任主体提出仲裁或诉讼。
2、正式员工——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日资企业里的正式员工,除了个别从事外勤工作以外,一般都是坐办公室的,而且工作流程也是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执行的,“自由”度是没有想象的那样高的。
3、外包工——这个在外资企业里比较多见,而在日资企业里,一般是将车间的流水线作业、重复性强的手工活等以承包方式让给包工头(多属于南方人)去做。这些工人和包工头是合作关系,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当然,无论是哪种用工形式,员工和用人单位都是存在着一定的法律关系的,只要发生劳动争议,都应当先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