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如何完善就业制度?
这个题目太大了,我凭自己浅薄的知识谈谈对德国“就业促进”这个概念的认识吧。 首先,德国不存在完善的就业制度这种说法;其次,即使有,那也是无法复制的。 - 为什么呢?因为所谓“就业促进”本身是个伪命题!所谓的“就业”,是在给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前提下,通过决策者、执行者的智慧与勤劳程度来决定生产函数,从而实现就业目标。 而德国之所以能创造高就业率,根本原因在于其充分把人力资本的价值在资源配置中进行了考量(当然还有其他诸多因素)。
举个例子:同样是做蛋糕,在德国你更多地会通过“招人”来做蛋糕,而在我国可能更多的是通过“增加成本”(如环境代价)来做蛋糕——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同样的蛋糕,德国用了10个工人做好了它,而我国却用了20个甚至更多。 德国的“就业”状况其实质上反映的是其对人力资源的重视的程度,而不是什么其他特殊的制度安排。
回到问题——既然“就业促进”本质上是依靠劳动者积极性来实现的,那么所谓的“完善就业制度”实际上就是在问如何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问题了。 我想,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无非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提高劳动者待遇,二是减轻劳动者负担。
前者包括加薪和提高工资水平等直接提高劳动者收益的方式,后者包括实施八小时工作制、各种假期、生育保险等等减少劳动者后顾之忧的方式。 但是无论怎样,要实现更高的劳动参与率和就业率,最终还是要依靠劳动者个人的意愿和选择。因为无论是提高福利还是降低工作强度,归根结底都是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如果供给大于需求,无论政府多么努力,恐怕结果总是徒劳。 这或许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的力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