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a移民行业是什么意思?
如今,关于海外移民的投资也越来越多,海外的投资移民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技术性的,一类是政策性的。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个美国投资移民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美国投资移民政策
美国投资移民政策 12月3日,美国移民局宣布一项重大政策变更:从2014年12月3日起,对申请美国投资移民(EB-5)的申请人,实施“国家利益回归”的政策调整,今后申请人必须先返还其投资,即“退款”,才能申请“跨国公司高管人员移民”。
这一政策被称为“123号信”。美国移民局在1998年6月7日曾发布53号通知,要求“投资移民必须先满足合理移民需求的最低限,才会考虑进一步审理投资移民案”。2008年10月1日,移民局调整这一政策,“除非案件符合某些例外情形,否则,移民局不会就投资移民申请做出实质性的行政处理”。也就是说,在过去6年零5个月的时间里,移民局不对投资移民案进行审理。“123号信”所依据的53号通知设立了一个5年的检验期,以确认移民局的立场是否合理。现在5年期满,移民局改变了立场。
美国律师菲利斯·章指出:“移民局的决定会对现有的1.5万多个待审投资移民案产生巨大影响。移民局只会审阅那些不会引申到移民局政策或程序的案子。这样的案子会占现存待审案件的大多数。”她说:“我的客户大多数属于高技术人才,而不是所谓的跨国公司高管。”
根据美国移民局2012年10月30日发布的《2013年移民局工作计划备忘录》,从2013年1月1日起,移民局将把投资移民案件分配给三个办公室的移民局检察官分别审理。
备忘录还称,移民局将组建三个新的临时审判小组,位于洛杉矶的移民局东区办公室将新设一个临时审判小组。移民局指出,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利用现有资源,执行国内立法规定。这三大办公室将会筛选、分配、处理投资移民申请案。洛杉矶办公室将会筛选不会引申到移民局政策或程序的案件。
新政策中要求投资人必须提交证据表明,其投资已经到位,且该投资符合联邦和州法律的要求。如果投资人无法提交这一新要求的证明文件,移民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投资人在提交I-526申请的时候,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据表明其投资符合此项要求。
上述规定自2013年1月1日生效。
看完上述的内容,大家应该对美国的投资移民政策,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对这方面的政策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的信息,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