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长需要签证吗?
对于民航飞行员的国际航班或跨洲飞行,只要机组证件齐全,飞行经历符合相关要求,航空公司就无须办理飞行签证和入境许可,这称为自动许可。
对于国内航班的飞行,飞行员在出境时就必须办理有关飞行签证。
自动许可规定,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民航机长、副驾驶(机长)无须办理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飞行出入境签证即可起飞或从第三国飞回本国:一是机组人员的身份证、驾驶执照、飞行经历(包括飞行时间、机场起降、运行经历的飞行员等级检查卡、机场检查单和航空公司的批准书)等文件齐全;符合飞行规章要求。二是在跨洲飞行结束后,旅客已下飞机,机组人员无需在目的机场着陆的情况下可直接起飞。三是跨洲飞行(除在始发机场外)结束后,在目的机场着陆,但机组人员在完成旅客下机后无需在目的机场着陆的情况下能直接起飞返回。四是飞行只在一个大陆境内进行,未进入其他大陆。
民航机长和副驾驶在我国民航法规中称为机组人员,其工作性质属于职业性工作,不同于外交代表和领事人员的外交公务行为,也不是一般职业人员出入国境需要办理签证。作为民航机长的国际航班飞行,必须符合国际航空公约的要求,执行外国航空当局、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授权其执行的规定航线和航班,不得超越其规定的权限。机组人员的身份证件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证、外籍人员护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