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满一年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居留证件:
(一)外国人签证页满的;
(二)最近1年内有两次以上出境记录的;
(三)州或国籍发生变更的;
(四)外国签发护照换发、补发或者过期重新申领护照的;
(五)外国人变更的事项发生变更的;
(六)外国人不在的;
(七)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外国人申请换发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件和居留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定居类外国人换发居留证件的,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健康证明。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干的决定。批准的,换发居留证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或者合法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当面核实有关情况,核实时间不计入受理期限。不干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
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有效期为最近有效外国签证的有效期,期满后需要在中国继续停留、居留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办理延期手续,每次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个月。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