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三年多次往返探亲签证?

丁忱丁忱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韩国三年多次往返探亲签证的适用规定:

1、适用对象

居住在北京的申请人,其直接亲属为持有以D-8(长期滞留资格),E-6(在韩国教授长期滞留的外国人之子女韩国语言及韩国文化者(韩国文化教授员)的资格,E-7(驻华韩国商务人士家属资格),F-5(韩国驻中国外交・公务人员家属长期滞留资格)长期有效滞留资格的韩国人/KFID(韩国外国人登陆证I卡)持有者。

注:这里的“直接亲属”是指父母(包括配偶父母)/配偶/子女。

2、有效期间及停留期间

有效期间为从颁证之日起3年,1次入境有效。每次入境可逗留90天,不可以在韩国就业, 也不可以申请延长滞留期间。

适用“短期居留”项目时必须与直接亲属同时申请。

3、申请手续费,颁发手续费:1000元(须用现金交纳,不收银行卡、支票或者汇票)

4、申请地点

北京外国人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2号(工体北路路口向北100米路东,北京市对外服务公司三楼)

注: 集体递交申请须于每周一、二、四上午9:30-12:00前往公共服务中心前台填写团体申请日期表进行登记。周三、周五不提供此服务。登记时请务必提供团名(单位名称)、人数及领队的联系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地址。

5、签证审理时间及结果通知:

(1)审理时间:从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有补充材料或被抽中面谈的情况)。

(2)结果通知:

① 无须补交材料,也未被抽中面谈的申请者受理完后现场返还护照;

② 需要进行面谈的申请者将接公共服务中心前台通知电话;

③ 审理结束后,因各种原因不能签发签证的申请者将在申请人提供的传真号上通知不能签发签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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