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签证日期如何计算?
计算在泰停留时间时,以泰方规定有效期最后1天开始计算21天;例如:泰方规定停留期为30/04/0X-30/06/0X,则在泰国停留的时间为30/06/0X入境,09/07/0X必须离境。泰国驻华使馆/领馆在您护照上签署的入境有效期限,仅表示您必须在该有效期内进入泰国国境,并不代表在泰国的停留期,具体停留期限以您入境时泰国移民局签署的期限为准。
泰国签证停留期的计算包括入境当年4各季度(季度为1月,4月,7月,10月)的最后一天。因此,如果您的签证是2007年第三季度停留期20天的,那么从2007年6月30日(第三季度最后一天)起,可以在泰国连续停留20天,即2007年7月19日必须离境;如果您是在2007年6月30日入境的,即2007年7月20日必须离境。
如果您有持相同类别多次入境签证的家属,可在办理延期时申请和申请人同延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泰停留期已超15天;2,申请人及家属持有停留期间相同、种类相同、多次入境有效签证;3(仅适用于配偶或子女申请延期)需提供能够证明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公证文件。
注意:在泰国境内申请非移民签证延期没有具体说明必须在申请人原持签证有效期限届满的哪天之前做出申请,但是考虑到在申请延期过程中可能会有被拒绝的情况出现,因此建议申请人尽量在有效期限届满之前1个星期以上提出申请。若因重大特殊或不可抗力的情况而未能在有效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领事官员有权酌情考虑。
泰国旅游签证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般而言,申请泰国旅游签证需要提供护照本人白底两寸照片2张,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基本信息,具体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持有我国因私普通护照,往来台湾、港澳地区的中国护照,以及外国护照(有有效中国签证或中国居留证)的中国大陆居民,可申请落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