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吊销签证?
吊销签证是在签证有效期内,持证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入境条件,而由签证机关宣布签证无效或终止签证效力的行为。签证被宣布吊销或者被宣布作废的,作出宣布的机关应立即通知原发签证机关。被吊销签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被吊销签证之日起15日内出境。逾期未出境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后,宣布其签证无效,令其在签证宣布无效之日起15日内出境,并向原发签证机关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报告:
(一)非法居留、停留的;
(二)有其他违法或者违反公安部门规定的。
公安机关宣布外国人所持签证无效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公安部门宣布外国人所持签证无效的决定可以申请上级机关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