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c类多次90天一共90天?
申根协议规定,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一个申根国才可以颁发具有多次入境有效性的申根C类签证——停留期间不可超过90天,但是两年有效期内只可在申根区总计停留90天的(也称“申根90/180天规则”)条件为:
第10条第1款
由雇主或教育机构等出具证明,能够表明入境的目的在教育、培训或研究领域、或者是艺术演出、比赛、运动活动。
第10条第2款
能够证明拥有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自由或有家庭存在,从而能在申根区的领土内合法逗留的。这里包含的如家庭团圆情形,或者是在欧盟国家、欧洲经济区国家、瑞士或者北马其顿等国有长期合法的逗留权,从而有权利自由移动的。
第10条第3款
能够证明在一个申根国工作,同时被允许在其他申根国逗留的。
第10条第4款
能够证明有特殊的个人或经济需要,从而可以给申请人颁发多次入境有效的申根C类签证。
第10条第5款
能够证明拥有有效的申根D类国家签证。这种D类国家签证允许持有者在申根区的境外申请多次入境有效的C类申根签证,其在申根区的有效逗留时间可以包括在其在申根区的长期逗留时间之内(即“申根90/360天规则”)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