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无原因被行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依法享有包括签证管理权在内的各项国家主权。外国人享有来华申请签证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边防检查机关认为外国人有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的,以及外国人有不准入境情形或者在不准入境期间有效期驻中国的,可以依法拒绝签发签证或者拒绝外国人入境。
外国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中国驻外签证管理机关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并陈述理由,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将根据外国人反映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并回复有关中国驻外签证管理机关,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作出的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