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需要签证吗?
对于持美国有效居留许可的中国公民,只要其在中国有户籍,就需要去中国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赴美的签证手续(B1/B2);没有户口的,就不需要办赴美签证了(因为不能申请移民签证)。 美国有效居留许可是指过去5年内有过一次以上的美国入境印签(包括过境免签入境、非移民签证或移民签证)或者持过期的B1/B2签证入境美国的记录(即“老”的居留许可)。 如果符合以下3项条件中的一个,则属于拥有“老”的居留许可:
A. 持有10年前获得的旧版美国有效居留许可(I-551); B. 有10年前获发的护照上有以前用过的美国入境章; C. 有能证明在过去五年内至少有一次用旧的有效的美签入境过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持“老”的有效居留许可以及护照上的旧赴美入境章可以在美国合法居住到永久,但持这种有效的居留准假仍属非移民性质,所以如果申请人想在美长期工作的话仍然要申请劳工证并得到雇主担保后才可合法工作。
至于有效期为10年的美国移民签证批准信(I-824 Approval Notice for Parole into the United States based on a Form I-730, Refugee or Asylee Relative Petition),由于它是在申请人尚未入境之前由移民局签发给申请人亲属的,故不属于有效居留许可的范围,因此也不能用来代替上述第C条中的“能用以证明自己曾用旧的移民签证入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