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vo什么意思?
VO - Visa Officer (Visa officer) 是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移民材料的官员,相当于移民局的工作人员(不是所有移民局的员工都是VO) VO 的职责是评估申请人是否满足签证的要求,然后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在评估申请时,VO 会参考所有的申请材料以及以往的拒签记录。 如果 VO 认为材料有问题或有理由怀疑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的要求,他们可以要求申请人做补充解释或面试申请人。如果 VO 在综合所有材料后决定不批准申请,他们会给予申请人一个不予批准的理由。 如果 VO 决定批准申请,他们会在申请上签字并盖章,表示已经同意该申请。
一般来说,VO 都会按照材料本身的内容来给出评估意见的;但有时因为一些原因,VO 不一定会完全参考文件上的内容,而是根据其他的原因来提出拒签的决定。因此,要成功取得签证,除了要提供合格的材料外,还应当了解VO的审理思路和规律,以做好充分的准备。 VO 对于移民签证的审批有很严格的程序和要求,而且必须做出公正和合理的判决。所以 VO 对于自己的权力是非常谨慎和小心的使用。对于没有充分理由和证据的拒签,VO 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所以一般的情况下是不会随便地给申请人“定罪”,除非申请人确实存在严重的漏洞而被VO抓住了把柄。
目前VO对申请人的审查主要有三种形式:材料审查(Material Review),面试(Interview)及附加的文件(Addendum Form). 材料审查主要是看你的原始资料是否符合签证官对你要求的标准,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主要取决于你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于大部分的资料都是英文的,所以英文水平的高低也会影响到你对所提交英文文件的解释能力。
面试是VO主动寻找有问题的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谈以核实申请的真实性、目的性、以及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维持他在澳洲的生活等. 面试的时间一般为30分钟到1小时左右,被面试者可以带一名陪同人员,但是该人不能发言。VO会根据你提交的材料和你回答问题时的回答情况来确定你是否符合他们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如果在面试中没有明显的漏洞出现,那么签证一般都可以顺利通过。 但是也有个别的情况是,尽管VO在面访前已经查阅了你全部的资料,并对你的背景有了大致的了解,但在面访中仍可能发现某些你不曾透露的隐情而导致被拒签。在这种情况下,VO通常不会给你任何书面拒绝信,但会要求在签证表格的面试意见栏中注明具体的面访结果。这种结果既包括“拒签”也包括了 “条件性批准”两种可能性,而后者通常适用于那些暂时无法提供足够证明财力状况的材料或尚未到期的其它国家的签证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