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签证哪几种?
1、入境签证 凡从境外进入菲律宾,不论停留时间长短,都必须申请入境签证;只有免签证的国家和地区人士除外(详见附表)。申请时,须填写入境签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交验本人护照原件;交照影副本二张及相片二张。由旅行社代办者,除备齐上述证件文件外,还须提供组团社出具的证明信。
2、出境签证 在菲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如欲去第三国,必须取得该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准许证,在离境前由该国驻菲领事馆发给菲律宾移民局出入境章,否则,将不准出境。 如需往返于中菲两国之间,则须事先在中菲间中转站(马尼拉至中国香港的香港、澳门或中国台湾的台中、高雄)办理过境手续。
3、居留签证 在菲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因事需离开住所所在地到另一地区时,均须事前向所赴地区的移民局提出“移民出入登记”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前往。持有此种登记证明的入菲人员可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和指定的居住地范围内自由往来。在有效期内,如果未能按时返回原住地,应重新办理一次延期手续方可再行离开。
4、工作签证 凡来菲长期工作的外国人,应按其专业、学历和工作性质分别申请A、B两种工作签证: A类签证适用于: (①从事政府官员、记者和其他特殊职业者;②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和教师;③企业经理和技术人员等;④享有免签特权国家公民;⑤参加由官方举办的会议和访问者的随员、行李员等工作人员。) B类签证适用于: (①普通技术工人、熟练技工和非熟练蓝领工薪阶层;②从事商业贸易活动人员及雇员;(③受雇用和培训人员④学生等。 ) 此类签证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可续签两次,每次一年,最多不超过五年。外国人在获得此签证后须在三个月内开始工作。
5、定居签证 凡来菲定居的外籍人士均申请办理这种签证。申请者除具备一般条件外,还应提交一份在菲投资经营的合同正本(至少为五万美元)以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个月内按有关法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缴纳费用。
6、旅游签证 这类签证又分为团体旅游签证和个人旅游签证。 (1)团体旅游签证。以旅行团为单位,由旅行社统一组织、集体办理。根据客人身份不同而签发不同的入境签证: ①商务游客--可以多次入境,每份签证费为$30.00美元;允许逗留期为3个月;②探亲访友的游客---可以多次入境,但每批人数不得超过7人,每份签证费为$60.00美元,允许逗留期不得超过90天;③其他游客-一可以多次入境,每份签证费为 $80.00美元,允许逗留期为3个月。 (2)个人旅游签证。 申请者可亲自向马尼拉的菲律宾驻华大使馆或各领事馆递交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