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j1签证?
J-1签证是交流访问者的签证类型,由美国国务院签发,签证申请必须通过美国的使领馆。 一般而言持有J-1签证者每年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除某些特别规定外),且不能在美国就业。 J-1的交流项目分为两种:政府资助的项目和非政府资助的项目。绝大多数的交换学生都属于后者。 J-1签证持有人必须遵守1029号文件中所规定的签证条款和移民与国籍法中的相关条款。
根据1029号文件的规定, J-1签证的申请人和他们的担保人/赞助人应遵守下列条件: (i) J-1签证申请人不得在美国从事有偿工作; (ii) 在签发的J-1签证的有效期内离开美国; (iii) 如果在签发的J-1签证有效期内不能离美,则必须在离境前重新取得签证或变更身份; (iv) 要留在其J-1签证的担保人或赞助人所同意的管辖范围之内;
(v) 不能为了寻求永久居留权而改变其目前的非移民类签证类别; (vi) 不能以任何形式参与有损于美国利益的行动,其中包括不发表对美国不利的言论和行为,例如接受反美的新闻采访、参加抗议活动等; (vii) 不允许申请延期滞留或是任何其他形式的调整身份,除非符合移民法的有关规定。
由于这些限制的存在,J-1签证通常不被认为是一种适合来美留学的非移民类签证。
如果您的学校提供的项目是美国政府出资的,比如Fulbright奖学金等,那么您可以向美国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一个特殊许可,以便您能够按照正常程序去美国学习或者进行其他目的的访问而不受上述条件的约束。但一般情况下这种项目的名额是非常有限的。 而对于大多数交换项目来说,他们通常只能给申请人提供一种选择——或者让他们按照政府资助的项目的要求,放弃留学的机会以换取合法的在美逗留的身份,或者是放弃这个项目而在回国后继续完成他们的学业。 根据102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J-1签证申请人必须得到其担保人的书面同意书才可赴美。同时美国也要求那些为J-1签证申请人提供服务的地方政府以及个人为其担保人在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为满足政府的这项要求,许多大学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来履行这份担保的责任和义务 ——它们被称为“host institution”(接待院校)。
一般来说,只要你是这些学校的在校生并且符合相关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到这样的签证了。 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高校都能提供这样专业的服务并为前来学习的校友提供完全的保障和支持。因此在选择学校的时候,你一定要注意考察你所报的学校是否为J-1签证持有人提供了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以及在遭遇困难时能否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