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卡关严重吗?
2019年6月19日,本人从上海启程前往多伦多。 2019年8月10日,本人因在机场签证过期被拘留,后转天被遣返回国。 2019年8月27日,收到驻温哥华总领馆出具的《被拒入境通知书》。
我的经历可能没有题主提到的那么“惨”,但是也被“关”了35天(比题主多13天),期间被驱逐/遣返的经历也是“刻骨铭心”,所以以过来人的经验,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因为文件较多,图片加载可能比较慢)。 以下是正文 首先,一定要明确一点——无论是否有意为之,任何一次签证的逾期停留都可能造成被移民局稽查的风险。 我于2009年赴加留学并拿到枫叶卡,2014年毕业之后工作,19年准备回国发展。
由于对移民程序不熟悉,加之之前听说办理移民申请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拿到身份,因此没有提前办妥移民申请,打算以工签的身份先回到国内。 为了顺利回国,我特意将登陆日期选在了2014年10月份,这样在满四年条件成熟之时刚好可以在2018年10月份之前成功申请移民。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护照签证到期后的几天之内,我被移民局人员告知,由于我持有的签证过期一天且没有办理延期手续,因此已被逮捕并被移送至法院。
庭审法官跟我讲明法律条款:凡入境加拿大之日起,任何超过有效的居留证件或签证期限的都不算非法居留,应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法官也指出,如果我在签证届满当天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回家等待遣送回国的安排,则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由于我在庭审时当庭表示自愿接受惩罚,法庭遂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对我作出了罚5000元加币(约合2.5万元人民币)并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决定。在法院签署和解书并当场缴纳罚款后,我被移交至移民局羁押室。
接下来,我要介绍在移民局“待”了整整一个月之久的经历。 因为是首次遭遇这种情形,所以印象十分深刻。 刚进入移民局大楼,工作人员在核对我的资料之后,随即让我签字确认并递交了所有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主册页及本人信息的复印件,毕业证及成绩单复印件,留学签证原件,护照原件,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复印件,银行流水清单原件,工资单及完税证明原件等。
除了护照之外,其他材料均交由工作人员留存,护照则被我随身携带着。 在等待移民局的审核结果时,我有幸见到了同为“落难”同胞,于是彼此交换了联系方式。 几天后,我被通知取回护照以及部分申请材料,但临时访问签证和留学签证需留领馆继续审批。
此时,我还处于非法居留的状态下,属于“有证犯法”,故此不被允许离开加拿大境内。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被告知留学生签证的申请已经获批,同时可获得最长1年的开放性工签作为过渡。
随后,我收到了正式录取通知书和签证通知书,但此时却因无法交验无犯罪记录证明而被拒之门外。原来,由于我是在加拿大境内申请,且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有效期仅为1年。如要申请,须等到离境方可提交。 就在我一筹莫展之际,一位热心肠的律师朋友向我提供了解决方案——以邮寄的方式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待学校录取并签发offer时再一并补交即可。
终于,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我被通知可以到中国领事馆领取签证。那一刻,我内心兴奋不已,迫不及待地想回国开始新的生活。
抵达中国领事馆之后,我被告知由于加拿大警方留有案底,因此我必须提交书面解释原因并承诺今后不得再踏入加拿大境内一步,才可申请签证。 就这样,在我入境加拿大11个月之后,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梦想中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