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加拿大能带多少现金?
我来告诉你, 2018年1月1日加新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交易报告》中规定, 个人出入境携带货币或等价财物(Bank Drafts、 Travellers Cheques和国际信用卡消费金额)超过1万加币或同等价值外汇,需要向边检和CRA申报。 注意,这里只是申报义务,并没有限制金额,所以你可以带1亿加币也没有问题(当然,你是中国人,不可能真让你带这么多钱进出境....) 在中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个人归汇或者出境携带外汇,不得超过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超出部分,应予没收,上缴国家财政。具体限额,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07]35号)第八条规定,即居民个人同一出入境行程,一次性入境允许携带外币现钞最高额为2000美元;多次入境外汇最高额为2000美元/次。
如果违反上述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贸易禁止类清单》,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而如果在加拿大境内转手倒卖,属于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会被罚以巨额罚款,甚至会被监禁。 加拿大政府对于避税和反洗钱的态度非常坚定而严格。 2013年至2016年间,加拿大边防局(CBSA)与加国税务部门合作,对来自10个不同国家的65名移民进行调查,这些移民被指在入境时隐瞒巨额财产,未缴纳应缴税款。
这些移民被指控通过隐匿收入、虚假报税和伪造账单等方法,在加拿大境内逃避税款高达4000多万加元(约合2亿元)。 其中9人被判有罪,包括6名中国公民,他们分别被判处2至18个月有期徒刑。另有3人被判无罪,另有数人仍在受审。 而在2019年新出的《加拿大海关申报指南》中,更是明确了以下行为的处罚标准: 大家在出国前一定要仔细了解当地的法律,避免自己的资金由于不懂当地规定而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