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免签国家吗?
香港免签证停留30天的政策只适用于以下46个国家的公民,这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智利、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的公民,还包括蒙古、新西兰、挪威、巴拿马、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乌克兰、美国、英国和爱尔兰的公民(英国及爱尔兰公民的有效期为 180 天)。
如果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和香港特区入境许可证明,便可免签证入港逗留最长达 90 日(A) 或 180 日(C);如申请人在港居留期届满后拟在香港继续居留,有资格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申请人必须满足一般来港居留的条件,例如无犯罪记录且符合「国民教育」的安排等。 除以上所述以外,其他所有情况均需要办理留学签证或者工作签证才能赴港。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在香港非法就业或求学的人员,可被驱逐出境并受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香港政府对内地居民的往来政策相对宽容,但是香港本身并不是移民自由之地,没有移民监,也没有“绿卡”一说。
在港人员若要取得他国国籍并非难事,但是要放弃中国国籍则十分困难,因为中国的户口制度相当严密。根据中国国籍法,凡具有中国国籍者,不得再取得外国国籍。即使已取得他国国籍的人,其中国国籍身份不会被注销,依然是中国公民。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在港外籍人士若申请回国移民的话,就要按移民程序办手续,不能像以前那样通过过境方式实现“定居”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