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换住家麻烦吗?
首先,要区分“搬家”和“换住所”的概念。 “搬新家”通常是指从自己居住了很久的住所(旧家),搬到另一个新的住址去。而“换住所”更多是指从一个城市到另一座城市,或者从一个居民区搬到另一个居民区,甚至只是搬到同一幢楼里的另一套房子。 这两种行为在加拿大都是允许的,也都是比较正常的。但是如果是从农村搬到城市,一般就要通过租房的方式解决居住问题。因为大城市里普遍房价比较高,而农村的房子价格相对来说会便宜一些。但如果从城市A搬到城市B,一般情况下是可行的。例如,你可以在两个城市之间来回开车,然后选择在哪个城市工作就在哪个城市买房;也可以先在城市A租一间公寓临时住着,然后开始找工作,一旦找到了就搬家入住新居。当然也可以在郊区买个平房,然后上下班每天来往于两地之间……方法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你在任何一个城市买房子、租房子,都是可以的。只要你拥有合法的身份,并且有稳定的收入作为经济来源,就不会遇到什么法律上的问题。
如果你要在同一个城市里,从某一个区搬到另一个区,理论上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加拿大实行的是住宅房地产税制度,每个房子的税收是根据所属区域的人口密度决定的,人口越少,每间房子的税收额度也就越高。所以如果从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搬到另外一个地区,你的住房税额就会降低,而这种低税率的享受是需要提供税单证明的。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的话,有可能会被重罚。 但实际上,很多人都是“钻空子”,比如一套房几个人一起住,却只报一个地址纳税,或者在两个离得很近的城市各买一套房,然后分别报两个地址纳税等等。这种违规的操作方式非常普遍,以至于税务官员也拿他们没办法。只能定期抽查,然后责令他们补交税款,并征收高达30%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