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海关可以带药吗?
我最近刚好经历了这个事情,所以来答一下。 我的情况是,我从国内带了一盒药品(60粒),申报时写了自用的量,但是被海关关员要求看我的病历,我说没有带着,他让我写一个数量,我想了想,就写了2粒,然后他让我在2粒的后面写上“及其他”。。。。。。。。。。。好吧,我啥也不知道啊~~,于是我就这样带了2粒药品过海关。
过了几天收到邮件,海关要求我在90天内补交药品的进口证明和发票,否则就要按走私处理。 我马上去找医生重新开医疗证明(其实这个证明是我之前看病时开的,不过当时不是给海关看的),说明情况,并让医生在证明上注明需要此药的患者姓名、护照号、药物名称及数量。然后拿着新的证明去海关交涉。
刚开始,海关还是那套程序,要看病例,还要看以前开具的证明。我又把责任推到了医生身上,说医生不给我开具进口药物的证明。于是海关让我写下医生的地址电话,说要打电话核实。(后来想想,这招真狠,如果当时医生不肯配合的话,我不是死定了!!!!)
还好,我这次遇到的海关关员比较好,他最后看了医生开的证明后,表示可以放行,但必须在申报时写明“仅供参考,具体以海关验货为准”。(呵呵,这话说的,好像我们能决定是否能放行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