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来美国吗?
加拿大公民可以自由来往两国之间,不需要签证,与美国人一样享受免费医疗等福利 1834年美加签订《渥太华条约》,正式确立两国间互免签证制度;1965 年该条款写入移民法。根据此条约和移民法的有关规定,美加两国公民往来无需办理签证手续,但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并准备齐全相应的文件。
除享有上述特权外,加拿大公民还可在美国合法工作,并有权申请社会福利和医疗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边境检查时若被问及来美的原因,最好能提供合理且让人信服的答案(如旅游、商务或探亲访友),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
虽可自由通行中美,但因各国对移民的审查措施不同,有可能在入境时被请回加拿大接受调查,甚至因此被拒签。 同时,根据《渥太华条约》,凡非法越境到美国者,不论意图居留与否,一律驱逐出境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入境。
另外,根据“2012 美国—加拿大边境政策协商”结果,美国将对前往西海岸游览的加拿大游客开放 7 个过境点,使游客可以不用绕道墨西哥城就可顺利穿越边境。这 7 个新设的加拿大游客过境点将设在美国境内,分别位于阿拉斯加、亚利桑那州、犹他州、南加州和爱达荷州的边界上——所有这些区域都属于美国西部,以游览胜地闻名于世,每年吸引无数加拿大人前来探险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