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配偶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简称“资格证明”) 1.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书(要在留资格的,选择“其他”并在页面中详细注明目的及停留时间等;在留期限选择“最长”)
(2)护照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申请人页)
(4)结婚证复印件,如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加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
(7)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8)个人履历
(9)最后入职公司的在职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职业、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公司所属行业及法人代表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婚姻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材料需递交正本。
二、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接受审核→制发证书
三、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本人。
四、有效期限 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获得资格证明后,在入境日本时,需要向出入境检疫部门出示该证明。
五、费用 向使馆交纳报名费50元,代理费2400元(含认证费等) 六、注意事项 1、由于公证认证手续必须逐份由国外发出,因此办证进度较为缓慢,一般在提交材料的3周到4周后可领取最终证书。
2、为保证证件按时取得,建议提前三个月开始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