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绿卡可以申请孩子吗?
以移民美国的途径来分析,可以分为两类人,一类是个人申请移民美国,另一类是和移民申请人一起申请移民的美国籍子女(以下称“美宝”)。 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移民的申请人,在移民申请过程中都有个共同的困惑:是否可以在未拿到永久绿卡之前就申请美宝回国探亲?还是必须等到拿到了永久绿卡后再申请美宝回中国探望父母? 这是很多人一直疑惑的问题,那今天华兴出国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美国签证政策,无论申请人是以留学、工作还是移民的方式申请赴美,在签证批准后,都可以带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同出境。 但是,请注意,这里说的是签证批准后可以一同出关,并不是指申请人在获得永居身份前就可以把子女带过来。也就是说,在获得绿卡以前,您的子女是无法在美国长期居留的。想要探望子女,必须凭借有效的旅行证件和申请人一起入境。
1. 申请人的未婚夫(妻)陪读签证是在婚前申请的,并且是在结婚日期前的60天内提交的;
2. 在提交签证申请时,您必须是未婚,并且在申请时被核准的条件仍然是未婚状态;
3. 若结婚,应同时告知签证官,婚约的对方是谁。 签证官会对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审查婚姻的真实有效性,以及评估婚姻对于申请人未来在美国居留稳定性的影响等。
如果申请人希望未成年子女能够以随居(J-1)或探亲(B-2)身份一同前来美国,则必须在申请人的护照上为其签发相应的签证。 但签证的类别取决于申请者以何种理由赴美,如留学、就业或是移民,还要视申请者所就读的学校或就职的公司是否为指定培训机构或有移民局认可的特殊原因,才有可能取得这样的签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持有这种签证的美宝在中国境内居留有效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逾期则需要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转为其他类型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