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回头签证?
回头签证就是指过签时,使领馆在签证的入境有效期间里没有盖上最后期限,而在出境有效期间中盖了入境期限,因此就造成了返回居住国后再次返回申根国家时,此签证仍然有效的情况。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法国的回头签证,2008年6月1日入境有效,在出境有效期间中盖了2008年8月1日这个入境期限。如果被签证持有者在2008年7月31日从法国出境返回居住国,再于2008年8月2日前往意大利,则法国签证仍然有效,无需再次申请意大利签证。
一般回头签都有期限,如两个月或是60天等,也就是说如果两个月内或者60天内你再次返回申根国家,则该签证继续有效。但是要注意,一定要在签证上注明的入境有效日期之前返回申根国家,如上述例子,一定要在2008年5月31日前返回居住国,否则将影响下次申请,甚至可能会被禁止进入申根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