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应该被取消吗?
外国人持有中国政府签发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后可以来中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决定取消其在中国的居留资格:
(一)对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情形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由公安部取消其居留资格;
(二)外国人超出在华居留许可限定的居留期限而逾期居留或者超出居留许可限定区域活动(以下称非法居留)三个月以上的,由公安部取消其在华居留资格;
(三)持有中国政府规定实行“双审批”制度的来华常驻人员签证出境后未按期返回的,或者非法离境在境外非法滞留的,由公安部取消其在华居留资格;
(四)被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护照和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外国人,在其返回中国定居申请未获批准前,由公安部取消其在华居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