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签证能办了吗?
随着东帝汶共和国政治形势日渐稳定,应东方要求,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于2004年5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恢复我与东帝汶之间的互免签证制度。中国公民持有效普通护照赴东,无需申办签证,亦不再申办有关入境许可,停留期为30天。持外交、公务护照者仍可免办签证。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我方公民前往东帝汶均应持当地亲友担保的往返机票和足够经费(约等值1200美元)。
另,东帝汶共和国于2000年10月20日正式宣布独立,目前在台、港、澳地区(不包括中国大陆地区)设立了以国务部长兼外交部长弗拉斯•卢奥洛为首的东帝汶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代表团设有秘书处,主要负责签证、护照(不包括外交护照)的签发,以及有关护照和签证的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