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能办签证疫情?
签证和护照都是可以办理的。受疫情影响,办理证件的人员相对较少,因此无需提前预约,直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即可。
由于需要面对面接触,因此在办理时需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同时,因为疫情防控需要,所以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以便办事时使用,确保健康出行。
办理护照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申请普通护照须提交户口簿(申请时须提交户口簿资料页、户主页以及申请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2、申请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规格为48X33mm,照片应为3个月内的近照,白色背景,人像清晰及神态自然,表情平静,可以穿着有领的衣服照相,不能戴帽子或头巾(除宗教及医疗需要外),不能佩带有色眼镜(除医生认为必须使用的外);申请人在16周岁以上,所交照片应为正面免冠头像,头像高度在3-4cm之间,人像清晰及神态自然,脸部宽度为2.5-3.5cm之间。
办理护照要注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