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c签证如何上诉?
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被拒签之后,如果对签证官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拒签的结果不服,可以向移民上诉庭(Migration Review Tribunal,简称MRT)书面申请上诉,可以要求进行书面审查或要求举行听证。移民上诉庭由独立的移民法官组成,对移民部长的决定进行复审,是一个法定的复审上诉机构。
移民上诉庭有权对申请人作出维持、修改或撤销签证官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拒签的决定。移民上诉庭的成员,即有权审理上诉的移民法官,不是申请人的拒签官员,他/她与负责申请人拒签申请的签证官没有从属关系。
在移民上诉庭对申请人的上诉作出决定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书面申请和要求继续审理申请。移民上诉庭作出的裁定是最终裁定,申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移民上诉庭的裁定再申请复审或向上级机关申诉。
对移民上诉庭的裁决不服者,可以申请澳洲人权法院(Human Rights Court of Australia)进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是普通法体系下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特殊机制,不同于民事诉讼,只能就行政行为是否违反自然正义等进行审查,不能对行政行为的实体内容进行重新裁判),申请人必须向该法院证明移民上诉庭在审理上诉过程中有明显的程序错误且有可能影响到最终的决定才可以申请。只有律师或大律师才能向澳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请,澳洲人权法院不会主动审查移民上诉庭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