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归哪个部门?
在美国,发签证就是靠Embassy和Consulate。在中国有八个Consulate,包括北京,广州,杭州,上海,成都,沈阳,武汉和香港,而Embassy只有一个,在北京。Visa section,从名字上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一部门主要负责发放签证,包括学生和访问学者的F一J签证,商务旅游的B一B2签证,职业访问者的H签证等等。J一1签证持有者或者其雇主(sponsor)如果有问题需要问签证官的,要打电话到Consular inquiry,然后问接线员你要找谁,接线员就会把你转到Visa section去。有的Consulate很小,可能Visa section就两、三个人,那么你就只能和总机接线员谈事情。他们讲英文,但是不讲中文。
另外还有一个部门是Immigrant Visa control section,简称IV Section,专门负责发放移民签证,包括绿卡,所以如果你不是搞移民问题,就不要找这个部门。IV Section的规模比较大,因为他们要做的工作比Visa Section多得多,他们发的绿卡要比Visa Section发的学生签证多得多。如果你的雇主要为你搞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或者其它搞移民,你有事问他们,可以找这个部门。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已经在美国了,而且是非法呆在美国,比如说你持F一1学生签证入境,在美国期间,你长期旷课,签证指导人员找你多次也找不到你,学校就给你Report(报告),美国政府知道后,就给你“吊销”了签证,你持原来的签证再也进不来美国,如果你要回国就只能买机票飞出去。如果你在美国期间,持F一1学生签证逾期不走,或者其它的什么情况,结果也给你“吊销”了签证,你又回到中国,但是你又要再次去美国,甚至去其它国家,那么你就遇到麻烦了。因为美国政府会把你的黑名单,也就是“吊销”你签证的情况通知全世界任何有美国Consulate的地方。如果你拿着“吊销”了的签证去其它有美国Consulate的国家,在你过境或者转机时,就要被原机遣返,也就是说,你在该国不能下飞机,被该国的政府官员送回到你来时的国家。如果严重的话,你持这被吊销的签证去有美国 Consulate的国家,连飞机都不能上。这些事情是领事保护处管的,他们有的时候也和Visa section或者IV Section有关系。如果你的签证是由于超期而被吊销的话,你可以回国之后三个月之后再试试去其它国家。如果你是由于旷课被报告而被吊销签证,那么你就很难再见到美国国土了。
在美国政府里还有一个领事司,简称CA。CA的主要功能是看Visa section和IV Section的人是怎么干活的,如果他们人手不够,就要从CA抽人去帮助做签证。这些事,我们一般就不要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