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日本永住签证?
申请获得日本“永住”的条件一般有:
第一,申请者在日本连续有10年以上,在日本的停留期间满5年。在这10年中,没有离开过日本1年以上的记录。这一条,主要限制的是作为日本的投资者或者日本专门学校的经营者、留学生等取得日本“定住资格”的外国人。如果申请者有在日本连续居留10年以上,且5年内在日本时间合计不少于3年,也是可以申请“永住”资格的。
第二,申请者在日本连续有3年以上的工作或者作为日本投资经营者、日本专门学校的经营者或者日本国的公务员而取得日本“在住资格”(在日外国人“在住资格”种类还有:留学生、研修学生、日本人配偶、永住者的配偶、外交公职人员、有特殊贡献者家属等等),且申请者在其它国家也没有取得居留或者在那些国家也无居住权,而且能够独立进行日本的语言交流。
第三,申请者与日本人结婚已经满1年,也可以说,以日本的配偶或者日本的依亲(父母、养父母、子女、养子女)的资格取得日本“在住资格”,在日本连续居留已经1年以上的外国人。
第四、申请者有日本“永住”资格的配偶或者父母、养父母。
第五、申请者在日本连续居留已经5年以上,有足够理由不能返回其母国者。例如,申请者原来有日本“在留资格”,因为申请者的母国发生内乱,而且申请者也不具有申请者母国的国籍,回其母国继续居留有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者可以申请取得日本的“永住”资格。
如果申请人在日本获得了“永住”权,那他在日本国内的所有行为,除了选举、投票以及一些公务员的职务等等以外都能够享有日本国籍公民同等的权利。而且,拥有日本“永住”资格的人,出日本国之后可以自动返回日本国内,也可以自由出入日本国。“永住”权是日本政府对长年在日本辛勤劳动的外国人对日本社会、经济的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给予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