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难民签证什么样吗?
韩国自1992年与中国建交后两国关系得到快速发展,中国是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韩国也是中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两国人员交流的不断增多,许多中国人选择移居韩国务工和经商,其中一部分人便通过非法滞留、非法打工和非法结婚等移民犯罪手段在韩国移居下来,这部分非法移民给韩国社会带来了消极影响,韩国政府也在不断地加强管制。对在韩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韩国法律规定,移民局有实施“逮捕、保护、驱逐”这三项强制手段的权限。但实践中,移民局难以对所有非法居留者实施逮捕或保护,大多时候对非法居留者仅给予限期离境行政处分。因此,为了避免受到驱逐出境的严厉处分,在实际中常出现以非法婚姻或遭受家庭暴力、失业等为由申请难民资格而达到在韩长期居留目的的情况。
韩国自1993年加入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以下称难民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后,于1994年颁布并实施了《难民认定及难民等滞留资格取得相关法律》(以下称难民法),建立了以法律为基础的难民认定制度。《难民法》在制定时更多地考虑韩国国内的实际情况,而非1951难民公约中关于难民的定义及难民保护的精神,同时因韩国社会中种族主义和民族主义根深蒂固,韩国的难民制度体现出强烈的拒外性,导致韩国是亚洲各国中难民认定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因此,申请难民在韩国是一种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为,并且随着韩国政府管控的加强,实践中韩国对于难民的认定标准日趋严格、难民保护存在缺失等问题日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