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委托美国律师办理k1签证?
谢邀! 首先,如果这7500美元是你向律师支付的全部费用,而且你已经向律师提供过所有必要的文件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那么你可以要求律师给你一份收据(receipt)证明他收到的金额和你所支付的金额一致;如果你已经收到收据但是感觉律师收取的费用高于行情,你也可以要求律师给你一个解释。 如果这7500美元不是你所支付的全部费用,那么你只需要向支付费用的机构索要收款证明即可。 但是无论你是否能拿到律师的收据或者机构的收款证明,都不影响你通过其他方式了解你所支付的费用去向的问题——比如查询该律所的账目(the firm's accounting)或者直接询问律师具体花了多少钱以及这些钱分别花在哪里了。 当然,作为客户你可能不方便直接向律师询问这些细节问题,但是你可以找其他的理由(比如咨询某项非法律事项)来和律师聊天,然后在不经意之间提起你对花费情况的疑问,让律师自己给出答案。
第二,关于这个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你怎么理解“追讨”这个词。 一般来说,当人们说“追讨”的时候意思是“追回我已经给出去的东西”。但是在这里,由于你是邀请律师帮你申办签证,而律师确实也尽了勤勉义务(consulting with USCIS and other agencies)并且失败了,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你已经没有权利要求律师再为你做什么了。也就是说,无论你付了多少钱给你的律师,你也只能付这么多,而不能再要求律师为你损失的时间、精力或其他任何费用。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你的目的不可能达到。
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虽然你在法律上失去了请求律师为你补办签证申请或重新提交材料的资格,但是在实际上你可以试试以下两个方法:
一是请你所在国的使领馆为你发一份新的签证申请。由于新签证申请必须基于原来的签证申请才能做出,因此领馆一定会要求你将原来的签证申请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给移民局。这时候你就可以将你在美国境内申请移民的事项一并告诉使馆人员,顺便告诉他们已经发生的费用和希望获得的帮助。
二是你直接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陈述你已经支付的款项以及你因为延期居留造成的经济负担。然后,你和移民局协商如何继续完成你的申请,包括是否另收费用以及收多少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