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bar能在加拿大执业吗?
不可以,必须重新考试! 首先明确一点,不论是加拿大律师资格考试还是美国律师资格考试,考的都是国内法,即英美的普通法(美国是大陆法)。虽然两国法律体系不同导致教材内容差异较大,但考试题目都是围绕国内法的观点进行命题的,不会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以国际法为研究对象的内容。所以从试题类型上来讲,两考相似度较高。 那么既然美国BAR和加拿大BAR考察的都是同一套内容,为什么有人会说考了美培能免考加培呢?
事实上,在加拿大申请执业律师执照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申请魁北克移民,拿到绿卡后直接申请成为执业律师;另一种就是先考取加拿大的律师资格,再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相关工作来申请转为执业律师。
而很多人所说的“考完美国BA即可免除加国实习”实际上指的是第一种情况——通过魁北克移民拿到身份后申请成为职业律师。因为美国律师考试通过后会在申请人所属州授予一定的执业权,而加拿大则是完全认可这一结果的,获得美国执业权就意味着申请人有资格在加拿大直接申请成为职业律师(申请过程类似于美国的LLM课程+PAT测试)。只不过这种形式要求的移民条件相对较宽松,一般适用于具有美国本科以上学位,或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人士。 而对于第二种形式的申请,由于美国和加拿大所考察的内容属于同一系出的,所以通常来说申请人只需再考加拿大律师资格考试中的法律写作与理论部分(类似美国LLM的课程设置)就可达到要求。至于之前已具备的美国律师考试资格则视为已满足加国对英文能力的要求。当然,如果申请人在考美国BAR的同时还能顺便把加国的语言能力也一起通过了自然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