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护照如何使用方法?
我持日本护照去香港,从香港飞欧洲,在巴黎转机的时候,被问是否要入境法国,我说是,但我在日本有朋友帮我办理签证,并给我了签证的邮件; 结果到了入境窗口,他说要看我的机票,可是我的机票是联程的,先到香港再到欧洲,这样就需要在中途航班上停留一段时间,这中间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吗? 后来他把我的护照收走了,让我稍等片刻…… 这算是我入境法国了吗?(我在日本有居留许可)
答主本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不过根据题主所提供的信息,谨提出以下分析供题主参考。
1、题主持有日本永住者许可证,因此属于日本国内的「居民」,而非日本的「公民」,据此,题主体制归属为「外国人」, 而非「港澳同胞」或「台湾同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出入境证件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派出所以外事理由核发,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安部制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规定,普通护照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由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签发证件。特定人员需经国家有关特殊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申请办理;
4、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允许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即“华侨”)因出国旅游、探亲或者留学、进修等需要办理普通的护照。然而,该“普通人”的概念是相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而言,并非指一般人。据此,下列两类人不属于上述规定的适用范围:
① 担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领导成员的国家工作人员;
② 担任人民团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事业组织的有关负责人;
5、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不得申领护照的情形包括:
⑥ 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⑦ 具有其他禁止从事出入境活动情形的。
据此,因题主曾在五年前因非法移民被拘留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故目前不具备申领护照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