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没有签证的护照怎么办?
护照在境外遗失或者被盗的,应向外方有关部门或者驻华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部门(以下简称代办点)挂失,并请求代为颁发旅行证。
外国人护照遗失后,应在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者我公安机关挂失,并向代办点提出申请。外国人委托他人代办申请旅行证,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者认证的身份证明、护照遗失或被盗的书面报告、委托其他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护照、我驻外使、领馆或代办点的同意函。办理旅行证应当交验外国人的身份证件,并保留一份复印件。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有关人员查验底稿或照片的,可以要求提交。经查验身份确属遗失护照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应将护照底稿予以销毁。
已办理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护照被盗的,经提交被盗证明并查验被盗窃的护照,办理旅行证时,一并注销外国人原有的居留证件。公安机关应要求补办被盗护照的,可出具“被盗护照已挂失不可作入境证明”的说明,作为不得入境的证明。
未办理居留许可的被盗外国人,公安机关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申请旅行证应当交验中国护照、居留证等身份证件。
遗失护照的外国人,在旅行证未办妥前,不得离境,否则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出境后丢失护照的,护照失效,应当凭旅行证、签证、或持有其他能证明该外国人身份的事项回国,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